三亚房地产交易过户税费收取标准说明
税费项目
收费标准
付费(税)方
收费(税)单位
批准文号
说明
营业税
5.55%
转让方
地税局
地税局提供

1、计税和计费的依据按评估价、合同价就高原则计税计费。

2、营业税中包括营业税、城建税、印花、教育附加。

3、属划拨土地的房地产转让应按规定补交40%的地价款。

4、满足下列条件的,收取土地增值税:1.房屋面积≥144平方米;2.住宅小区容积率≤1.0;3.大于政府公布住房综合平均价格。
5、新建商品房住房交易手续费由发展商支付。

6、在计算土地交易手续费时,转让房地产不能分割出土地价格的,按房地产总价的30%计算土地价格,按此价格计算土地交易手续费。

注:此表仅做为参考,具体解释权归相关部门。
契税
3%
受让方
农税局
农税局提供
个人所得税
1、不能提供原房地产价值的:(差额部分—应扣除项目税费)X20%;2、能提供房地产原值的:2%
转让方
地税局
地税局提供
土地增值税
1、按四级累进计算法:增值额X税率—扣除项目税费X系数;2、按预征税率:   。
转让方
地税局
地税局提供
住房交易
新建房3元/平方米,存量房6元/平方米,商业用房新建5元/平方米,存量房10元/平方米
双方各付50%
交易所
琼计价管(2002)490号和琼计价管(2002)507号
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
100万元以下,费率0.5%;100—1000万元,费率0.3%;1000—3000万元,费率0.15%,3000—1亿元,费率0.1%
双方各付50%
交易所
琼计价管(2002)915号
“菜篮子”价格调节基金
3‰(土地转让不收取该项目费用)
双方各付50%
市政府
市府(1994)184号文,三府(2000)16号文
测量制图费
300元/套,房地产开发商新开发商品房转让的,此项不收取
受让方
信息中心
国测财字(2002)3号文
档案保管费
<300元
受让方
信息中心
依据省物价局、省财政税务厅琼价费字(1993)334号文
土地权属登记费
0.2元/平方米
受让方
权属调查办
琼价费字(1993)150号关于《海南省土地登记收费标准及其管理办法细则》
产权证本费
20元/宗
受让方
权属调查办
琼土环资源籍字(2001)27号海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有关土地证本费收费标准文件的通知
房屋转移登记费
80元/宗
受让方
权属调查办
琼价费字(1993)334号《关于建设系统行政事业部分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》